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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优秀范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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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水产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促使人们日益重视水产品安全问题。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供大家参考。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1

今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精神,根据省局《2012年广东省“三打两建”行动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局积极开展 “三打两建”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此为重点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监管责任

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水产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同时,市渔政支队设立专项行动执法组,具体负责和开展专项打击执法行动。我局制定了《2012年湛江市“三打两建”行动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印发给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求他们贯彻落实我局《行动方案》,并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当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了我市2012年度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今年4月6日,我局主持召开了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三打两建”行动动员大会。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领导、有关科室、站、所,省渔政总队湛江支队,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渔政大队领导及有关人员共4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林卓云副局长传达了省局郑伟仪局长、文斌副局长、刘物开副局长在2012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总结了我市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执法工作情况,并布置2012年“三打两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供从业人员素质

1、年初,我局将涉及食品(包括水产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汇编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须知》的小册子,免费发放给各县(市、区);开展水产品标识管理,派发《<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知识问答》;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湛江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场咨询活动4次。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材料3898份。

2、今年以来,共举办渔民培训班3次,培训渔民80人次,举办渔政人员培训班3次,培训渔政人员60人次。

3、进行媒体宣传4次。将开展水产品标识管理、水产品抽样监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在湛江日报、湛江电视台和相关网站进行新闻报道,以扩大宣传效果。在湛江日报上作连续两天的水产品标识管理公益广告

(三)加强专项整治,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对水产苗种场、养殖场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无证生产和使用禁药行为、检查是否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对违法生产、三项记录不齐的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必要时依法给予处罚。至5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63人次,其中行政人员295人次,渔政人员668人次,执法车辆259辆次,检查养殖场204家、种苗场367家,其他如超市、市场等60家,责令整改处罚128家,行政处罚11起,罚款2.85万元。专项整治行动走在全省前列,受到省渔政总队的口头表扬。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有力地宣传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精神,打击了部分一贯无视国家法纪的养殖单位和个人,保障了我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四)检打联动,创新监管机制

20XX年我市抽检任务703个样品,其中,养殖产品130个,天然海水贝类40个,天然水域鱼类50个,流通环节水产品328个(其中速测250个),水产种苗104个,投入品(渔药、饲料)50个。目前抽取的养殖产品、天然海水贝类、市场水产品156个,水产品合格率达100 %。抽取对虾种苗57个,有5家种苗场7个虾苗样本超标,合格率87.7%。我局已下达通知要求当地主管部门及渔政大队对不合格种苗进行查处,目前,遂溪县、雷州市共4宗违禁药物残留案件已结案,均进行人民币2000元的罚款处置,并将该批不合格种苗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开发区的尚在跟踪追查中,对不合格水产品追踪查处做到100%落实。

(五)强化标识管理,提升监管成效

根据省局部署及我市制度的《湛江市实施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方案》,自去年年末至今,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保障实施标识管理行动的顺利进行:1、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管理措施;2、召开工作会议,布置专项行动;3、组织培训学习,提高执法能力;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守法意识;5、开展执法行动,保障有效实施。目前,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等较大农贸市场及超市已基本实现标识化管理,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规模化养殖场、种苗场,也将完善水产品可追溯制度,为我市水产品统一带上“身份证”以提升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为加强宣传,我局组织在湛江日报上进行了题为《水产品上市需要佩带身份证》的新闻报道。

(六)积极落实省、市政协提案建议

今年,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水产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被列为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由黄龙云主席牵头督办,我市人民政府作为协办单位之一。农工党湛江市委也提出市政协提案《关于加强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为此,我局积极落实省、市政协提案建议,密切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局做好有关工作,以此为契机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七)及时应对处理雷州渔民食用油螺中毒事件

5月17日晚,雷州乌石镇3渔民因食用海产品油螺(学名瓜螺)中毒,其中两名中毒严重者转移到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经抢救,3名中毒渔民最后均转危为安。18日上午,在接到雷州市局事件报告后,我科及及市监测站人员前往乌石港等地抽取油螺、石头蟹及扇贝等水产品检测,检测结果为油螺体内腹泻性贝类毒素超标。事件发生后,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发了禁捕油螺的通知,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后为将此事作为市应急大事记上报市政府。

(八)支持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加强水产品检测能力建设

参加市农业局牵头召开的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案讨论会,并提出我局的建议,要求加强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水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在报建农业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中,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购置部分检测仪器供该站使用。

(九)编制渔业规范

为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组织制订渔业规范,我科编写了《水产良种场规范》,参与湛江市对虾种苗协会一起编写了《对虾种苗繁育场标准》,已由市质监局颁布实施。

二、存在问题

1、对虾种苗抽检合格率偏低,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呈阳性。

今年,根据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及我市监控计划,目前已完成57个样本的检测,7个样本不合格,合格率为87.7%。今年合格率相对去年高,但对虾苗种药残问题仍然较为严重,所以必须继续加强对虾苗药残情况的监控,在渔业生产环节加大执法力度。

2、我市大多数水产养殖场是小户经营,养殖场众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比较大。部分养殖户未能按规定做好记录生产、用药、销售情况,有的未将记录按规定保存;有的记录不够规范和完整。标准化生产程度比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实施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完成省局下达的和本市制定的抽样监控任务。积极实施霞山水产批发市场的水产品速测计划,对检测不合格的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另外,积极实施水产种苗速测计划,对不合格的由渔政执法机构按有关程序处理。

2、积极开展“三打两建”水产品专项整行动,加强日常指导工作及执法检查。水产品质量监管人员及技术推广人员在各种工作场合加强指导养殖单位规范生产及安全用药,指导养殖场做好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充分发挥渔政机构执法力量,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任务分解到渔政中队,对中队辖区内的水产种苗场、养殖场及农贸市场等进行常态化的监管检查。

3、继续积极实施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趁我市创卫对农贸市场全面升级改造之机,指导并监督农贸市场实施水产品标识管理。

4、加强鳜鱼饲料鱼监管。我市吴川市淡水鱼苗场比较多,其中部分场生产鳜鱼饲料鱼,今年以来,吴川市加强对鱼苗场的执法检查,对一家无证生产的鱼苗场处罚5000元,市局及市渔政支队加强对吴川市的督导,先后两次下去参与检查执法工作。下一步,我们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和服务指导,引导无证生产的场办理水产种苗证,将其纳入管理。并在今年实施的水产品监控计划中将鳜鱼饲料鱼列入抽检对象,确保省局“五个100%”的整治目标实现。

5、支持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市、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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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2

市水产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质量监管,不断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活动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农畜产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打击重点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市水产服务中心按照《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本行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职能科室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根据以往水产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了水产品抽检计划,明确重点抽检品种、重点类别,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强化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为保障我市渔业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上半年,我单位多层次、多方位的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张贴、发放宣传材料、明白纸5000多份,直接接受宣传群众3000多人次,强化了水产品生产经营户安全生产要求,提高养殖户对投入品质量安全判的别与防范能力。同时,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渔药的使用。

(三)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为重点,全力推进依法治渔

自入夏以来,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渔政执法集中检查活动。此次活动的重点在于加大对河流的安全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设网捕鱼、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向过往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在河道、水库、水源的重点区段,设立宣传牌、警示牌,并对外公布渔政管理监督电话,听取群众意见投诉和相关咨询。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效地遏制非法了捕鱼行为,对今后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四)签订责任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加强水产品育苗、养殖环节监督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市水产品牌形象,组织开展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活动。责任书主要工作目标为持证或认证后合法生产经营,严格执行水产健康养殖规定的“五项制度、三项记录”,建立水质环境监控制度,建立科学用药制度,做好水产品生产、用药、销售记录,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投入品监控制度,水产苗种、养殖成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举报违规使用、销售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目前全市所有养殖企业已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签订责任书104份。

(五)开展水产品药残抽检工作

根据省、市年主要水产品抽检计划,我中心制定了年度水产品质量检测计划,全年共抽检鲫鱼、草鱼、鲤鱼、鲢鱼、乌鳢等品种16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同时要求我市11家无公害水产基地及36个“无公害”、“有机”认证产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自检工作,对尚不具备进行自检企业的可委托有关质量机构进行检测。

二、存在问题

(一)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有待继续提高。我市水产养殖面广量大,从业人员多,以“一户一口塘”为主的分散经营机制与标准化生产的矛盾仍十分突出,加上目前水产品市场进入门槛较低等因素,造成从业者质量安全意识较淡薄,生产不够规范、养殖日志记录不全,滥用渔药甚至使用违禁药物等现象时有存在。

(二)养殖水域环境不容乐观。从近几年养殖水域环境检测表明,我市养殖水质呈富营养化趋势,主要是工业排污和生活排污,以及养殖业的自身污染造成,应引起各级领导重视。

(三)产业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渔业产业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大多数养殖企业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缺少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同时优势主导产业不够突出,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不多,制约了我市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监管存在一定不足。在生产环节上,由于水产养殖点多面广,难以对所有的水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建立档案,致使部分养殖产品处于我们监控范围之外。在流通领域中,开放的水产品交易市场,降低了水产品市场销售的准入门槛,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追根查源。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结合省渔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工作,加强生产者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认识;

2、继续做好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列入质量安全监管对象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加强监管,制度尚未建立单位,限期建立完善。健全监管网络,发挥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从而以制度来提高水产品质量,提升市水产品品牌;

3、继续做好推行标准化生产工作。加强养殖用药管理,逐步建立生产档案,完善“五项制度、三项登记”,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做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后续工作,以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来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对老塘改建管理,提倡养殖塘安装增氧设施,改善养殖条件,提高养殖效益。

4、加大监管力度。继续严厉打击使用水产违禁药物、有毒农药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5、加强水产品药残抽检工作。按省、市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水产品和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规范采样,保证抽取的样品具有科学性、代表性。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3

今年以来,我站认真贯彻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不断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我局今年第一季度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水产行业质量安全意识,我们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和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活动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并与多家水产苗种场、养殖企业签订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余份,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利客发”发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信息。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进一步提升水产苗种场、养殖企业、个体养殖户的法制观念,规范生产行为,增强养殖单位(个人)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从源头环节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认真检查。根据站领导的统一部署和各乡镇、村监管人员的密切配合,以规模化养殖企业、水产苗种场、养殖大户为重点对象,按照分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育苗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行为。一季度,我局组织人员对本市境内各类水产养殖场、育苗场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水产生产经营者是否依法持证生产,是否按照法定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或者存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做好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包括投入品、日常管理、销售记录等),是否在水产养殖、育苗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70多人次,监督检查水产苗种场、养殖场25多家,抽检样品35批次。

三、强化抽检,严肃查处。为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我站加大了对水产苗种场、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的抽检力度。四季度共抽样35个,其中配合省厅抽样12个,快速检测抽样23个,合格率均为100%。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求市海洋与渔业监察大队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严惩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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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4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食品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指针,狠抓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和畜禽检疫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 作 实 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为加强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依据农业部制定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贯彻实施,成立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打击领导小组,由区农办主任肖泽荣任组长,区农办纪委书记(代管畜牧水产工作)刘娜、雨母山乡副乡长唐祝英、呆鹰岭镇副镇上罗棋轩、长湖乡主任科员周建民任副组长,各乡镇防疫站站长为主要成员,由刘娜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依法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

为提高养殖户、贩运户以及各乡镇检疫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动物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分别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举办了培训班,就《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与养殖户、贩运户签订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与各乡镇检疫人员签订检疫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并且发放宣传材料650余份,媒体宣传5次,召开专题会议5次,组织各乡镇防疫站专业人员每月学习培训一次。在督查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新经验要及时上报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打击办公室和区食安委。各乡镇防疫站每月10日、25日向区整治办上报整治信息。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安全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对养殖场所的监管工作

我区各部门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同时各乡镇防疫站做好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利用“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莱克多巴胺测试卡对生猪养殖场(户)和各生猪收购点进行同步不定期突击抽查,今年以来,使用检测试纸共计3260条,全区4个监测场出动人员为290次,抽样数量为2690次,合格率达100%。若一旦发现试纸检测呈阳性,将严格控制生猪上市和流通并立即送样复查,经复检确认后依法处置。各乡镇对规模猪场的抽检率为100%,各生猪屠宰场抽查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抽取。外调生猪按照每户必检一头抽检。加强对检疫票证的管理,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制度,加强耳标管理,严禁耳标随便发放。

(四)严把市场环节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受H7N9禽流感病毒的影响,我区严把市场关。对呆鹰岭市场、雨母山乡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凡进入市场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凭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才能上市,严禁病害动物及产品上市。严格按照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消毒等各项制度的要求,加强对集市、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以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我区共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2次,区人大和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对辖区内肉食品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普查,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为确保人们吃上放心的肉食品,严防病死肉品上市,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除加强宣传,严格检疫稽查外,我局进一步强化了病死肉品的无害化处理措施。要求各养殖户必须建好无害化处理设施,要求各基层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严格监管,对病死动物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处理,严厉打击乱丢、乱弃、贩卖、出售病死猪肉行为,确保从源头上防止病死肉品上市流通。

二、20XX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

加强畜禽产地检疫,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检测作为检疫总体目标。从源头上为肉品质量安全把关,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畜禽出栏的产地检疫结合起来,抓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在此,我们将扎实做好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保障人们群众消费安全和我区养殖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