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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观光车使用年限规定(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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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是现代社交中必不可少的通讯工具。无论是在社交场所还是工作场合放肆地使用手机,已经成为礼仪的最大威胁之一,手机礼仪越来越受到关注。所以,掌握好手机的使用礼仪,至关重要。趣读文小编为大家讲解手机的礼仪。

篇1: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 西安市商品房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物权法》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分为两部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且针对该两种使用权的续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续期申请或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但“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能自动续期,而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对于你说的私人住宅,是指私人宅基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由村集体组织按各省规定的户均标准,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采用无偿、无使用年限的方法划拨给村民使用,村民对宅基地只能自用,不能进入土地市场进行公开转让,也不能用于抵押或出租。

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信访件中提到的商品房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增与。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义务和权利随之转移。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从信访提到的年限减少是因为房地产公司在受让该宗土地时已经计算土地出让年限,再次转让给信访人时根据转让的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核减。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有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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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家在商品房使用年限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很多网友在买房的时候,对于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只有一个70年的模糊概念,对于国家在法律制度方面对商品房的使用权限是如何规定的,并不清楚。以下将为网友详细解释: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物权法》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分为两部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且针对该两种使用权的续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续期申请或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但“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能自动续期,而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对于私人住宅,是指私人宅基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由村集体组织按各省规定的户均标准,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采用无偿、无使用年限的方法划拨给村民使用,村民对宅基地只能自用,不能进入土地市场进行公开转让,也不能用于抵押或出租。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增与。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义务和权利随之转移。

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从信访提到的年限减少是因为房地产公司在受让该宗土地时已经计算土地出让年限,再次转让给信访人时根据转让的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核减。

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有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篇3: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的调查以及提问

不同地方政府对于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有着不同的规定,但是大致的原则都是会按照国家的规定上再做一些修改。这里我们针对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做出了一些答疑,以供网友们参考。

商品房的预售证查不到怎么办?

有的开发商因为营销策略的关系会改变楼盘的名称,所以可能查不到预售许可证,但是首先你可以看一下许可证中楼盘地址,其次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拿出正式购房合同,合同上写明的楼盘名称必须与预售许可证名称—致,否则可能办不到房产证。

如何了解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性质

你应该先查询一下土地的使用性质,这个在合同上也应该会有。一般居住用地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综合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但是这个是最高使用年限,不一定居住用地都是70年,比如:虽然是居住用地,可以买到70年的商品房使用年限,开发商只买了40年的使用权,地价肯定就低了,你明白?用地性质是比较关键的,建议你了解清楚,如果买了商业用地上的住宅,水电费是相当高的,而且可能落不了户口。

商品房使用权限到期之后该怎么办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满后你当然没有使用权和买卖权。根据目前的《物权法》,居住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如果政府不是要用这块地搞公益(比如建公园绿地等),你就可以申请续期,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再取得商品房的使用年限。目前还没有案例,所以不知道具体会交多少。

商品房到期之后能否继续使用房屋

最后要说的是,根据土地法,商品房使用年限期满后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和地上的建构筑物。

对于商品房使用年限有不同的解说,所以在购房商品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该商品房的商品房的使用年限等详细资料,以作合理的保障。

篇4: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 土地使用权年限用途规定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信访件中提到的商品房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增与。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义务和权利随之转移。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有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篇5: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及到期后的相关规定

现在的家庭一般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纠结的是商品房使用年限,大家都知道我们住的商品房一般使用年限都是70年。因此,不少家庭会担忧买房了会不会相当于长期的租房,其实这是错误的。所谓的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如果70年商品房使用权到期之后,应该怎么办呢?参照相关法规所规定的条款,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将自动续期,不需老百姓自己提出续期申请。以下为相关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物权法》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分为两部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且针对该两种使用权的续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续期申请或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但“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能自动续期,而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期。

篇6:商品房年限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

考虑购买商品房时我们常常碰到一些不太明了的规定,成为买房途中的阻碍。首先我们要弄清楚的是:什么是商品房?另外,弄清楚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也十分重要。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

我国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长?为什么会有40年和70年两种说法,甚至有的是60多年?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到期之后土地会不会被国家直接收回,如果土地被收回,那么土地上附着的房屋怎么办?这就需要参考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

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而续期费用如何计算,目前的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中并无关于此项的规定。

篇7: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如何规定的?

中国的土地是没有私有制,单位或者公民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商品房也是一样,那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如何规定的?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物权法》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分为两部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且针对该两种使用权的续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续期申请或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但“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能自动续期,而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对于你说的私人住宅,是指私人宅基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由村集体组织按各省规定的户均标准,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采用无偿、无使用年限的方法划拨给村民使用,村民对宅基地只能自用,不能进入土地市场进行公开转让,也不能用于抵押或出租。

我在塘栖买了商品房,合同上写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05年8月23日至2075年8月22日,这样算起来刚好70年。但我们去拿钥匙的时候,又签了补充协议,土地使用年限更改为:2005年8月23日至2063年12月21日。这样就少了十多年,问过房产商,他们说没有关系的,是可以的,但没有说明为什么要这样改。所以请问一下:土地使用年限的具体时间是多少?如果少了十几年有什么影响?谢谢!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信访件中提到的商品房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增与。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义务和权利随之转移。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从信访提到的年限减少是因为房地产公司在受让该宗土地时已经计算土地出让年限,再次转让给信访人时根据转让的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核减。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有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篇8: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

摘要:

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是七十年,那么有人或许就会有这样的疑问,七十年以后房屋的所有权何去何从,到期以后应该怎么办?不要着急,现在为您解答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的问题。

商品房使用年限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物权法》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分为两部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且针对该两种使用权的续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续期申请或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但“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能自动续期,而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期。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上面提到的商品房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增与。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义务和权利随之转移。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从信访提到的年限减少是因为房地产公司在受让该宗土地时已经计算土地出让年限,再次转让给信访人时根据转让的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核减。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有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篇9: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房子会被收回吗?

对于不少首次购房者而言,商品房实用年限是一个让人不太容易理解的规定:为什么有40年、50年、70年之分?自己辛辛苦苦花了半辈子收入买来的房子,难道只能住个四五十年,就不再是自己的了?或许70年后,我们已经不在人世了,但房产作为中国人最重要的生活资产,按照目前的相关使用年限,能够顺利转移到自己儿孙的手中吗?有此疑问者其实多虑了,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我国的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活动最主要的载体,土地这一稀缺资源只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属性,私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然而,商品房既然名曰商品,当然属于购买者私人所有,但房子是建筑在土地之上的,属于个人的房产,占据了属于国家的土地。

因此,对于商品房这个占了“国有”土地的“商品”的所有制问题上,相关法律是从双重意义上加以界定的——归私人所有的“房屋所有权”是长期有效的;归国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分别为: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单位、公民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在我国,商品房的出现时间并不太早,作为改革开放这一历史进程的产物,其历史最长不过30年,50年、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才刚刚用了一半上,远没到让人忧虑的时候。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参考各方面的意见,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相关专家表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篇10:最新商品房使用年限的规定

摘要: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那么70年后你的房子该归谁所有呢,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怎么定义这一问题的呢?别担心,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相关规定:

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注: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中国是个社会主义国家,土地的性质只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没有私有制。单位或者公民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商品房也是一样的,物权法说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且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自然顺延,但是上海市最近就说了,到期限后要无偿收回。到底是自然顺延还是无偿收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云不一而足。

小结: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问题您无需担心,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还要进行下去,只有不断的改革才能进步。七十年也好五十年也好,到时候也许会有新的明确规定出台,以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篇11:商品房使用年限规定 年限到期如何处理

我们经常提到70年产权、40年产权。那商品房使用年限如何界定?不同土地类型上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有何区别?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让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商品房使用年限的相关细则,以供参考。

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如何界定?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70年后房屋产权到期我们房子怎么办?

: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规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篇12:电动观光车使用年限

随着旅游开发项目逐步增多和景区环境逐步优化,范围内旅游景区游客逐渐增多。电动观光车作为一种景区新型交通工具,以其载客量大、车费低廉、方便游览而备受游客欢迎。但是电动观光车的使用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电动观光车使用年限。

电动观光车是为旅游景区、游乐场、大型公园等区域开发的代步用环保型电动车辆。景区观光车方便了游客在景区内短途交通往来,提高了旅游效率,有助于提升旅游景区形象和档次,提高景区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因此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旅游景区青睐和购买。

电动观光车又叫观光电动车,是属于区域用电动车的一种,可分为旅游观光车,小区看房车,电动老爷车,小型高尔夫车。是种专为旅游景区,公园,大型游乐园,封闭社区,校,代步专用的环保型电动乘用车辆。

电动观光车的使用年限:

1、要是不愿意再次投入,电池经过充放电使用,根据频次多少也就是1-2年吧(因为电池老化无法使用了,电动车玩的就是电池和驱动电机)。

2、要是不在乎一定量维修、更换配件费用(包括电池),用个5-8年(排除更好性能产品替代和喜新厌旧)没问题。

在上世纪80年代曾出现过电动自行车热潮,但很快就退下来了,其重要原因就是当时使用的是普通铅酸蓄电池,寿命不到半年,其价格却相当于一辆自行车,没有市场,只得收兵。今天的VRLA(Valve-RegulatedLeadAcidBattery,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电池使用寿命长达1.5年以上,性能比以前大有改善,才使电动自行车今天在我国成倍地增长。当前开发锂离子电池电动汽车遇到的重要难点就是车内锂离子电池组的使用寿命短。